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840/2012-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公告2012年 第33号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部
生成日期:2012-06-07 公开日期:2012-06-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公告2012年 第3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危险废物污染,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集中焚烧 规范 公告

    

    附件: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修改方案

    为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进行修改,修改方案如下:

    一、将4.2.3的(2)修改为: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二、删除6.6.1条

    三、将8.2.3中“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1989)”修改为:“回用水质应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