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等五个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农行常州分行关于钟楼支行等五个网点装修工程立项的请示》(农银常发〔2012〕7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你行城区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满足金融业务发展需求,创造优良服务环境,原则同意你行实施农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等五个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二、该项目对你行下属五个城区支行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2920平方米,其中:钟楼支行位于星港苑13幢4号楼-2号,装修建筑面积728平方米;关河支行位于关河西路75号,装修建筑面积629平方米;化龙巷支行位于京城豪苑(北大街东侧)87~89号、147号,装修建筑面积467平方米;太湖路支行位于府琛花园1幢1号,装修建筑面积530平方米;万达支行位于通江中路88号万达广场1区33~36号,装修建筑面积566平方米。主要功能及布局包括现金及非现金服务区、休息等候区、迎宾区、营销区、自助银行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08万元,其中:钟楼支行装修投资220万元;关河支行装修投资198万元;化龙巷支行装修投资205万元;太湖路支行装修投资161万元;万达支行装修投资22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申请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专项资金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农银办发〔2010〕85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争取工程尽早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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