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上报爱科(常州) 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农用轮式拖拉机项目核准资料的报告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委于2012年11月29日上报了《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同意核准爱科(常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农用轮式拖拉机项目的请示》(常发改〔2012〕399号),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补充上报爱科(常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农用轮式拖拉机项目核准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省环保厅出具的《关于对爱科(常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农用轮式拖拉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2〕225号)。
二、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与爱科(常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832012CR0335)。
特此报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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